权益说明和使用须知
(加粗部分请重点阅读)
一、权益内容介绍
1、“邮件追踪”(以下简称“该权益”或“该功能”)是网易邮箱推出的全新功能,通过该功能,用户(以下也称“您”)可以及时了解到发出的邮件是否被阅读,以便于您对邮件的进一步跟进。
目前邮件追踪功能暂只支持电脑网页版使用,主要包含三项权益(后续可能会根据产品安排和市场需要调整优化,以实际情况为准):
- 邮件追踪特权:发出的邮件能够知悉对方是否已读。
-
实时已读提醒:收件人(含抄送人,下同)首次读信时通过邮件告知发件人。
- 邮件未读提醒:收件人长时间未读邮件时通过邮件通知发件人。
2、邮件追踪权益仅支持在网易邮箱(含163邮箱\126邮箱\yeah邮箱\VIP163邮箱\VIP126邮箱\188邮箱)使用。
3、按次(即邮件单位:封)付费权益,有效期为自购买之日起一年,过期自动失效。
4、若您的邮件自发出之日起超过
一年仍未被阅读,对该封邮件的追踪功能服务将失效,我们不再给予任何提醒。
5、在购买/开通功能前已发出的邮件不支持再进行邮件追踪。
6、发件人通过第三方客户端进入邮件详情页,视为已经阅读
二、权益购买和使用规则
1、购买限制(具体以系统设置为准)
- 按次购买用户,单个邮箱帐号最多支持1000次待使用权益。
- 按月购买用户,单个邮箱帐号最长支持6个月待使用权益。
2、权益续购规则
-
已按次购买用户,支持继续按月购买,优先消耗按月购买的服务期。到期后继续消耗按次付费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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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按月购买用户,支持继续按次购买,优先消耗按月购买的服务期。到期后继续消耗按次付费部分。
3、在使用该权益过程中,您同意我们通过邮件向您发送相关邮件已读/未读通知,您可以通过相关页面关闭该类通知。
4、
因该权益为特殊虚拟商品,因此购买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,也不支持向其他帐号转移权益。请用户在购买前认真核对帐号名称、权益内容并在阅读
《网易邮箱特权服务条款》和本《权益说明和使用须知》全文后再决定是否购买、使用该功能。
三、特殊说明、责任限制
1、是否及如何使用该功能完全由您自行决定,我们仅根据您的委托及决定为您提供服务。请您在发件前就该功能内容及相关信息处理情况明确告知收件人(包括抄送人)并获取其同意,确保阅读状态信息的获取不违反所适用的个人信息/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。若您未履行前述义务即使用该功能,您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网易邮箱的损失(如有)。
2、网易邮箱将尽最大努力保障服务质量,但无法完全保证相关阅读状态信息的准确。特定情况下,邮件追踪功能的实现会受到收件人客户端的设置、读信模式等原因影响,从而无法准确判断收件人是否已读,将出现阅读状态信息不准确的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:
- 对方使用“纯文本”模式查看电子邮件;
- 您发出的邮件进入了垃圾箱或其他类似空间;
-
收件人及其服务商原因,例如接收邮件的客户端设置、收件人服务商采取技术限制措施;
- 电信故障、系统故障或服务器不稳定等无法有效预见的客观情形。
此外,若收件人及其服务商表示拒绝邮件追踪,您将不能再追踪其阅读状态信息。您知悉、理解并同意,当发生上述情况时,我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,也无需向您退还费用。
3、当同一封邮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件人(含抄送人)时,将无法追踪到具体是哪一位收件人已阅邮件;当仅有部分收件人已读时,我们也将向您反馈“已读”。您知悉并理解该等情况不构成我们提供服务的瑕疵,并同意我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,也无需向您退还费用。
4、如上所述,由于该功能的实现受多种因素影响,反馈的阅读状态信息可能不准确,您同意不将页面、通知邮件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用于争议解决目的。若您与第三人就对方是否收到、阅读邮件产生纠纷,您同意不将网易邮箱拉入任何诉讼或争议解决程序中,网易邮箱不对是否收到或阅读邮件承担任何证明义务,也不对您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。
5、请您知悉,我们可能会根据自身经营决策、政府要求或意见、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止或终止提供该功能服务,如此等情形发生,我们有权采取公告等合理形式通知用户,您无权要求我们就此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。但是,我们将退还您已经支付但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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